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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加快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从2023年起,增设江西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据悉,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对象为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含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归口经济系列,分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层次。对应名称依次为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和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专业正高级采取评审方式,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中、初级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知识产权专业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按《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5号)有关规定执行。评审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江西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知识产权专业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值班编辑:周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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